开具亲属关系证明的途径如下:
携带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前往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提出申请,并等待审核与开具证明。
若需要更为正式和具有法律效力的亲属关系证明,可以选择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或具有相应资质的公证机构进行公证。
若派出所无法开具亲属关系证明,可以尝试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申请开具,并加盖公章。
部分省市已经开通了在线开具亲属关系证明的服务,例如通过“警快办”微信公众号进行在线申报。
若关系人已移居国外或已死亡,可能需要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或人事档案部门查询并出具亲属关系证明。
若在单位人事部门可以开具与父母或其他亲属的关系证明,也可以作为证明材料。
建议根据个人情况和实际需求选择最便捷的途径进行办理。如果派出所无法开具,可以尝试其他替代方案,如在线办理或联系公证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