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报警失踪人员时,警方会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接警人员应迅速、认真记录失踪人员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口音、身高、血型等,以及失踪时间、地点、可能去向等关键要素。同时,对报案人的身份、联系方式以及与失踪人员的关系进行详细登记。
收集失踪人员近期照片,登记其基本情况、电话号码、网络联系方式等信息。了解失踪的时间、原因、可能携带的物品、平时习惯、性格等,并注意掌握其可能落脚的地点或可能受到违法犯罪侵害等情况。
根据情况,安排警力尽快到达现场,进行初步的调查和了解。对于失踪时间较短、地点明确且失踪人员人身安全可能受到威胁的情况,应立即指令派出所或交巡警处警民警进行先期处置,同时通知刑侦部门派员到场。
对失踪人员最后出现的地点进行仔细勘查,寻找可能的线索,如遗留物品、脚印、监控录像等。
包括失踪人员的家属、朋友、同事等,了解失踪人员的日常行为习惯、近期情绪状态、可能的交往对象等。
查看周边的监控摄像头,追踪失踪人员的行动轨迹。
对失踪人员的通讯记录、社交账号等进行排查,寻找有价值的信息。
与其他警种、相关部门(如交通、民政等)保持密切协作,共享信息,扩大搜索范围。
做好家属的安抚工作,让其保持冷静,积极配合警方工作。
对案件保持持续关注,不断更新线索和调查进展,直至找到失踪人员或有明确的结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公安机关处置失踪警情工作标准》,警方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对失踪警情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
建议家属在报警后,提供尽可能详细的信息,包括失踪人员的照片、日常行为习惯、可能的落脚点等,以便警方能够更有效地开展查找工作。同时,家属应保持与警方的沟通,积极配合警方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