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债公司在追讨债务时,通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公司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注册登记信息
合同
发票
收据
对账单
结算单
欠条等书面证据
聊天记录
电子邮件等电子证据
如果欠款公司已经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需要提供变更后的相关信息
如果欠款公司存在多次欠款行为,需要提供每次欠款的证据和金额,并注明欠款的起止时间和支付方式等
当事人是公民的,应查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联系电话;
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如银行流水、转账记录等
证明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
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事业单位应提交事业法人代码证;
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原告的,还须提供其金融许可证
营业执照、身份证、护照等证据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