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证明“假离婚”,通常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搜集证据:
离婚协议中是否存在不合理之处,如财产分割明显违背常理。
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是否有其他表明真实意愿的协议或沟通记录。
双方是否仍居住在一起,是否保持经济上的紧密联系。
是否共同承担家庭开支,是否对外仍以夫妻名义行事。
限购政策、税收优惠、拆迁补偿规则等对双方决策的影响。
双方财产的不正常转移记录、银行账户的异常交易。
第三方知情人的陈述及双方在日常生活中的行为表现。
伪造的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离婚证。
除非有证据证明离婚证、判决书、调解书是伪造的,否则法律上认为是真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请注意,证明“假离婚”需要综合多方面的证据,并且这些证据需要相互印证。证据不足可能难以获得法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