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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战老兵如何认定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28 22:10:00    

参战老兵的认定主要依据以下几种方式:

档案记载

个人档案中应有参战的文字记载,包括参战时间、地点、经过、结果等要素。

档案中无参战记载,但入退伍时间、原服役部队与中央军委认定的参战时间、部队吻合,也可认定。

原始证明材料

需提供参战立功、授奖证件等原始证明材料。

档案材料记录,如个人档案、保密档案、考核档案等。

战友证明

退役档案无参战文字记载或有退伍证但查找不到档案时,可由2名以上有原始参战文字记载的退役人员出具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必须实事求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数据库和信息系统

建立完备的档案和数据库,实现信息共享,确保每位退役军人都能被准确识别。

身份审核表

填写参战退役人员登记审核表,提供身份证、户口薄、退伍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法律法规和政策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军事政策要求进行认定,确保参战退役军人受到应有的社会支持。

其他特定条件

比如居住农村或城镇无工作单位且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

认定过程中,应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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