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感质量评定是对建筑工程外观和使用功能质量的综合评价,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建筑的外观、造型和颜色。
室内空间的规划、布局和灯光效果。
结构安全、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
建筑的功能、易用性和维护难度。
采光、通风、噪音控制以及对人体心理和生理的影响。
能源利用效率、节能减排和使用的环保材料。
如幕墙表面质量、密封胶缝、细部节点、压条等。
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砌筑工程等的表面质量和细部处理。
上述所有评价因素的综合效果。
观感质量评价通常分为“好”、“普通”和“差”三级,其中“普通”表示合格标准,即在满足基本要求的前提下,细部构造设计合理、施工作法细腻。
评定工作是在工程全部竣工后进行的,它不仅包括外观检查,还包括对工程使用功能的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