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育的子女落户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材料要求:
出生医学证明:由医院或出生地卫生机构提供,确认子女的出生信息。
父母户口簿:选择随父或随母落户时,需提供相应一方的户口簿。
非婚生育说明:非婚生育需出具说明,可以为父母一方书面签字的声明或所在村委会、社区的证明材料。
亲子鉴定证明(随父落户时需提供):需前往具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亲子鉴定,确保其科学性和准确性。
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提交所需材料,填写申请表格,办理户籍登记。
公安机关将核实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若符合条件,即可为子女办理常住户口登记,保障其依法享有的户籍权利。
需要前往户籍所在地或是计划生育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并保留好收据。缴费的数额一般按照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一定比例征收。
其他注意事项
若选择将孩子的户口登记在父亲名下,通常需要先经过法院诉讼,确立父亲的抚养权并得到法院判决。
如果选择母亲的户口,程序相对简单,带着出生证明及母亲的身份证、户口簿即可办理。
建议:
由于各地政策不同,具体操作可能有所差异,建议事先咨询当地公安局户籍部门或计生部门,确认需要上交的材料,避免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