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物(简称固废)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失去原有利用价值或被抛弃的固态、半固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和物质。固废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包括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煤矸石、冶炼废渣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以及有机溶剂、含铬废物、焚烧处置残渣、含铜废物和废酸等具有危险特性的工业危险废物。
涉及家庭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等市民生活中产生的废弃物。
包括废弃农膜、农药容器等农业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
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反应性或感染性等特性,对环境和人体健康构成严重危害的废弃物。
如废酸、废碱、废油、废有机溶剂等高浓度液体,在某些国家也被归为固体废弃物。
固体废物因其可能含有的有害物质或对环境造成的潜在危害,通常需要通过适当的处理、处置或回收来减少其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