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是指 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这种诉讼形式与公诉案件相对,公诉案件通常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诉案件的特点在于,它们是由被害人自己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直接发起,不经过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的侦查和起诉。
自诉案件通常包括以下几类: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如侮辱、诽谤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致人死亡的除外)等。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例如轻伤害罪、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或裁定罪、重婚罪、拒绝抚养罪等。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自诉案件的审理程序相对简便,法院可以直接受理并进行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上述几类,且法院审理刑事案件以起诉为审判前提条件。
建议被害人在提起自诉前,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有效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