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婚证需要以下手续和材料:
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双方近期半身合影照片(3张,彩色,大2寸,免冠,红底)。
《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现场填写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医学健康证明(或婚前体检),某些地区可能会要求提供此证明以确保双方身体健康适合结婚。
代理人证明(如由他人代理),若一方因健康或其他原因无法亲自办理,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和相应的委托书。
离婚证(如有),特别是对于二婚的情况。
预约,部分地方可能需要提前预约登记时间。
具体流程如下:
申请:
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经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登记机关将准予登记并颁发结婚证;若不符合条件,将不予登记并说明理由。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并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了解是否有额外的步骤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