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工程转包需要采取一系列综合措施,以下是一些建议:
遵守国家关于工程建设的法定程序,不违法发包,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人,不将工程肢解发包,不违规指定分包及指定采购。
要求承包人将分包合同进行备案,监督承包人及分包人的合同履行,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不得分包。
加强对承包人农民工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及工资发放的监督,要求承包人落实农民工用工实名制,将农民工合同及花名册等交由建设单位备案管理,监督承包人向农民工支付工资,并在支付工程款及结算款时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完毕证明。
注意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条件,不把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确保分包单位具有合法的施工资质。
不对工程主体结构进行分包,确保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在签订合同时明确禁止工程转包,并约定违反合同将工程转包后将要承担的违约责任,以此约束承包人。
在工程进行招标时,禁止联合体投标,同时禁止施工期间更换项目经理和核心技术人员,确保施工过程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由自己对建筑工程进行施工,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直接管理工程进度和质量。
定期检查施工现场,查资质、总分包合同、人员、材料供应、设备等,确保工程按合同约定进行。
对于发现的转包行为,依据《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包括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通过上述措施,可以有效杜绝工程转包,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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