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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丰乐镇:“三强化”化解矛盾纠纷 夯实社会治理之基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2 17:38:00    

丰乐镇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主动创稳”工作部署要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以群众工作为统揽,以矛盾纠纷化解为核心,将矛盾纠纷化于萌芽、止于未诉,有力有效推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夯实社会治理基础。

强化源头排查。在组织领导上出实招硬招,早部署、早谋划、早行动,结合平安工作例会、信访维稳工作专题会议,坚持“日排查、周研判、月汇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有效发挥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工作机制作用。结合防返贫日常排查,持续关注重点人群“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和收入状况等情况,对村内重点管控人员进行定期排查,在摸排中,逐户进行走访,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同时建立矛盾纠纷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强化调处化解。在信访维稳工作中要求既要讲“法理”,又要讲“事理”,还要讲“情理”。坚持群众反映合理诉求解决到位,无理诉求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帮扶救助到位的原则。对排查的矛盾纠纷进行梳理汇总、分析研判,分类施策、“对症下药”,明确化解时限、责任、措施,做到“应调尽调、及时化解”。采用“四级七天”工作法,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强化回访询问。对已经成功化解的矛盾纠纷,及时关注纠纷动态,定期以电话、上门等方式开展回访工作,全面疏导好当事人情绪,避免“表面和解,背后斗气”的现象发生,做到调解一件、教育一片、预防一批。同时在回访中,认真听取群众对调解工作的意见及建议,不断优化调节机制,当好群众贴心人,提高群众生活满意度。

作者:杨鹏

编辑: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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