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贴广告的地方包括以下几种:
通过这些媒介刊播、设置、张贴广告,包括报纸、期刊、图书、名录、广播、电视、电影、录像、幻灯等。
利用街道、广场、机场、车站、码头等的建筑物或空间设置路牌、霓虹灯、电子显示牌、橱窗、灯箱、墙壁等广告。
在这些场所内外设置、张贴广告。
利用车、船、飞机等交通工具设置、绘制、张贴广告。
通过邮局邮寄各类广告宣传品。
利用馈赠实物进行广告宣传。
利用网络Email、BANNER、短信(sms)、彩信等进行广告宣传,数据库营销。
利用其他媒介和形式刊播、设置、张贴广告,例如口头广告、手机短息和彩息服务传播广告,以及邮箱中发布广告。
街道和小区会设置有广告张贴栏供贴小广告。
人多的地方如电线杆、墙甚至人行道地底下也可以贴广告,但需注意不要违反相关法规。
收费站棚、跨线桥、立柱广告位置醒目,发布广告具有明显优势。
地铁广告分为出入口、站内/站厅层、车内、隧道,形式包括滚动灯箱、玻璃贴、墙贴/梯顶贴、灯箱、LED屏、语音报站、包柱、电视、实物展示/创意展示等。
霓虹灯广告由霓虹管弯曲成文字或图案,配上不同颜色的霓虹管制成散发出缤纷的色彩。
公共设施或商店位置的标牌,可同时预留位置作广告推广,受众较易集中精力,具有强抗干扰性。
通过自然光(白天)和辅助光(夜晚)两种形式,向户外的人们传达信息。
公共设施或商店位置的标牌,可同时预留位置作广告推广,受众较易集中精力,具有强抗干扰性。
装置带有三面棱柱,画面使用喷绘、电脑写真或户外彩色即时贴等材质,可组成三幅不同的广告画面。
将旗帜悬挂于街道两旁的灯柱上,又称为路旗广告,属于悬挂广告的一种。
设立在人行道两旁的广告牌,使经过的行人清楚看到广告信息。
设于人流密集区或公共场所,路人接触的机率很高,但需经常保养及保持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