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基金是指由 一名以上普通合伙人与一名以上有限合伙人所组成的合伙,它是一种介于合伙与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企业形式。有限合伙人不参与有限合伙企业的运作,不对外代表组织,只按合伙协议比例享受利润分配,并以出资额为限对合伙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具体来说,有限合伙基金有以下特点:
普通合伙人:
通常负责有限合伙企业的日常运营和投资决策,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人:主要作为投资者,出资额受到一定限制(通常不超过49人),享有基金投资收益的分配权,但不参与企业的管理。
有限合伙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责任,享有按合伙协议比例的利润分配权。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同时可以提取基金总额的一定比例作为管理费。
设立有限合伙基金只需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无需国家行政机关的审批,运作模式简单,资金聚散灵活,适应性强。
这种企业形式在私募股权、风险投资等领域广泛应用,因为它能够有效结合专业管理与资金集中的优势,并通过法律框架保障各方权益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