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5%左右。
其他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50%左右。
县中医院:40%。
一级医疗机构:90%。
二级医疗机构:80%。
三级医疗机构:60%。
大病患者在基本医保报销后仍需个人负担的合理医疗费用,再给予实际报销50%以上。
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报88%。
3000-5000元报90%。
5000-10000元报92%。
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的报95%。
职工医保:
住院起付线:一级医疗机构200元,二级医疗机构500元,三级医疗机构800元。
住院报销比例:一级医疗机构95%,二级医疗机构90%,三级医疗机构85%。
居民医保:
住院起付线:一级医疗机构10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元,三级医疗机构600元。
住院报销比例:一级医疗机构90%,二级医疗机构80%,三级医疗机构60%。
这些报销比例适用于江西省内的医保参保人员,具体报销政策可能会因地区和时间的不同而有所调整。建议在实际使用中,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