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委,即纪律检查委员会,是中国共产党内部设立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相关法律规定,纪检委拥有以下主要权利:
对党员和党组织遵守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对违反党纪国法的党员和党组织进行问责,包括对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
对违反党纪的行为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在一些情况下,纪检部门对干部的任用有参与决策的权利,如一票否决权。
在反腐败工作中,纪检部门有权对腐败分子采取扣押财产等措施,并通过财政转手返还部分经费作为纪委的经费。
对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案件进行调查。
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以改进管理和防止职务违法。
根据调查结果,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
纪检委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工作,地方各级纪检委则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检委的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这些权利使得纪检委能够有效地履行其职责,维护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