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过继需要按照以下步骤和准备相关材料:
生父母和接受过继的一方需就子女过继事宜达成一致协议,内容包括被过继人的权益保障、抚养责任、继承权等。
双方共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交登记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
收养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收养人所在单位或居委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能力等情况的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收养人常住地的区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子女情况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如果被收养人已满八周岁,需征得被收养人本人的同意。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凭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登记证明及相关资料,去当事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向法院提交过继申请,并附上过继协议和其他相关证据,取得法院准许。
法院批准后,到原户籍所在地户口管理部门办理过继人户口迁出,并到被过继人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入。
被过继子女可以改随养父母的姓,但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当地民政部门的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建议:
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以确保手续顺利进行。
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文件,并按照规定的流程操作,以确保过继过程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