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证明是由基层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用于记载公民的婚姻、生育、节育等情况的凭证。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帮助计划生育管理部门进行规范管理和服务。
作为晋职、晋级、调配干部等的证明材料。
在招工招干、就业时作为证明。
在办理户口迁移、随迁等手续时作为依据。
作为评先、入党、成为党代表、人大代表或政协候选人等的证明材料。
证明持证人符合国家或地方的计划生育政策。
根据最新政策,对于育龄妇女第一胎,基本不需要到当地计生部门开具计生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办理计划生育证明时,通常需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村(居)民委员会或单位的婚育情况证明、一寸免冠照片,以及如果有已生育子女,则需提供避孕措施情况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