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过户需要以下手续:
准备必要资料
卖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双方必须亲自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签字。
买方:身份证、户口簿、当事人亲自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签字。
房产买卖双方需向房产所在地房产买卖管理部门办理请求手续,管理部门查验有关证件,检查产权,并进行必要的查询和评价。
房地产买卖管理部门依据产权性质和采购对象,按批阅权限申报有关负责人审阅同意后,经办人将告诉买卖双方办理立契手续。买卖双方在契约上签名盖章,并持买卖合同和有关证件及资料到买卖管理部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卖方须提交房子权证或确权证实、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实、房子权共有的,其他房子其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定见。
办理立契过户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买卖所发给的房产买卖契约,到房子所在地房地产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子产权和土地使用权搬运挂号,交换新的房产证。
过户费用包括契税、个人所得税等,具体税费标准根据房屋面积、是否为首套房等因素而定。例如,首套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缴纳房价的1%,90平方米以上至144平方米缴纳1.5%,144平方米以上缴纳4%。
税费缴纳完毕后,管理部门会办理过户登记,并核发新的不动产权属证书。
建议:
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务必确保所有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按照当地政策和流程进行操作。
若房屋存在抵押或其他权利限制,需先解除相关限制,才能进行过户。
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房产管理部门,了解详细的过户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过户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