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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闲置处置期限多久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8 02:58: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闲置的处置期限一般为 2年。具体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

如果土地闲置满一年未动工开发,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

如果土地闲置满两年未动工开发,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

如果土地闲置满一年未动工开发,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

如果土地闲置满两年未动工开发,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第十四条规定,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缴土地闲置费。

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综上所述,无论是政府原因还是其他单位、团体的原因,土地闲置的处置期限均为2年。如果土地在2年内未动工开发,政府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并可能要求缴纳土地闲置费。对于农民要恢复耕种的土地,还需要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并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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