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工资8500元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105元。计算方式如下:
1. 应纳税所得额 = 8500元 - 5000元(起征点)= 3500元
2. 应纳个人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3% - 0元(速算扣除数)= 3500元 × 3% - 0元 = 105元
因此,广州工资8500元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1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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