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75天是指 每月的平均计薪工作日。这个标准是按照年平均计算的,一年按365天计算减去休息日(双休)和法定节假日来计算的。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一年有365天,其中休息日(周六和周日)有104天,法定节假日为11天。
因此,年工作日为:365天 - 104天(休息日) - 11天(法定节假日) = 250天。
将年工作日250天除以12个月,得到每月的平均工作日为:250天 ÷ 12月 = 20.83天/月。
由于实际工资计算中需要考虑到法定节假日应当支付工资,因此月计薪天数被进一步确定为21.75天,以确保在不同月长的情况下,各月之间的工资计算保持一致。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均规定,月薪的计薪天数是21.75天,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并确保工资计算的公平性和一致性。
综上所述,21.75天作为每月的平均计薪工作日,是为了综合考虑休息日、法定节假日等因素后得出的结果,以确保工资计算的准确性和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