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承运人(Actual Carrier)是指 接受承运人委托,从事货物运输或者部分运输的人,包括接受转委托从事此项运输的其他人。这一概念最早规定于《汉堡规则》,并在我国《海商法》中得到进一步确认和明确。
实际承运人主要出现在以下几种情况:
在直达运输中,如果由于意外情况需要安排转船,那么转船运输人就是实际承运人。
在租船运输中,承租人与托运人订立海上运输合同,出租人即为实际承运人。
在联运中,二程船的承运人也是实际承运人。
实际承运人依法享有相应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对于其在实际从事运输业务中由于其不可免责的原因所造成的损失,与承运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总结来说,实际承运人是一个具体执行货物运输任务的角色,他们根据与承运人的协议,直接或者间接地从事货物运输工作。这个概念有助于明确在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除了承运人之外,还有哪些实体或个人实际参与了货物运输过程,并因此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