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明证局(民政局)离婚需要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
确保身份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与户口本、结婚证上的一致。
如果是集体户口,则需要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原件。如果无法出具户口簿,可以使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
结婚证与身份证、户口本上的信息必须一致。如果结婚证遗失,可以持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两本结婚证都遗失的,可以持查询时间在半年以内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办理离婚登记。
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签署离婚协议书,并且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应包括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相关内容。
建议:
在前往民政局之前,先电话咨询当地民政局,确认所需材料是否齐全,以免白跑一趟。
如果遇到户口本遗失的情况,应先补办户口本或开具户籍证明,然后再进行离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