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公证是指 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其所持有的离婚证书的真实性予以证明的活动。这种公证的主要目的是确认离婚事实的真实性,并为相关文书的法律效力提供支持。
办理离婚证公证通常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双方身份证和户口薄原件或扫描件。
2. 离婚证原件或扫描件(需申请人持有的证件)。
3. 已注销户口的需提供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4. 如果是丧偶的,则需要提供结婚证和原配偶的死亡证明。
此外,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文件,例如离婚协议书及生效证明、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解除婚姻关系证明书》等。
离婚证公证不仅加强了离婚证书的法律效力,而且在离婚后如有纠纷,它可以作为有力的证据使用。通过公证机构的严谨审核,离婚证公证为持有者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和国际间的互信互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