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盖公章的情况包括:
公章用于公司对外事务处理,如工商、税务、银行等外部实物处理时需要加盖。
凡属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公司公章。
签合同可以盖合同专用章、法人章或者是公章,这三者在合同上的效力都是相同的,没有某些合同必须要盖公章的规定,但公章、法人章可以代替合同专用章使用。
公司财务专用章主要作公司对外开具的票据和与公司相关的金融事务以及财务报表之用途。
法定代表人章用于税务申报。
新开公司到银行开公司基本帐户需要用到公章、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私章。
建议:
在处理对外事务时,确保使用公章以体现公司的正式性和法律效力。
在签订合同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使用合同专用章、法人章或公章,但要注意法律效力的等同。
对于财务相关文件,应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财务专用章,以确保财务记录的准确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