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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象危险犯罪有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0:50:32    

抽象危险犯罪是指行为本身包含了侵害法益的可能性而被禁止的情形。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抽象危险犯罪:

生产销售假药罪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叛逃罪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伪证罪

遗弃罪

传授犯罪方法罪

破坏交通工具罪

破坏交通设施罪

破坏电力设施罪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这些犯罪的特点在于,它们不需要具体评估行为是否已经造成了实际的危害结果,而是基于行为本身的一般情况或一般的社会生活经验来判断是否具有侵害法益的可能性。如果行为具有这种可能性,就构成了抽象危险犯罪。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危险犯与抽象危险犯的区别在于,具体危险犯需要具体评估行为是否已经造成了实际的危害结果,而抽象危险犯则不需要这一评估,只要行为本身具有侵害法益的可能性即可。

在司法实践中,认定抽象危险犯的存在时,法官的判断仍然是必要的,以确保没有将非危险性的行为错误地认定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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