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的产前假规定如下: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第一款,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如果生育过程中遇到难产情况,比如剖腹产,可以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综合以上信息,成都的产前假为15天。此外,如果遇到难产或多胞胎生育等情况,还可以相应增加产假。因此,正常情况下,成都妈妈们的产假一共为98天(基本产假)加上60天(延长生育假),共计158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