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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要委托公证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8 09:41:32    

委托公证通常指的是当事人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事项的行为。然而,并不是所有的公证事项都可以委托他人代办,以下是一些不能委托他人办理的公证事项:

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需要行为人本人亲自做出意思表示的事项,如遗嘱、委托、声明、保证、赠与等。

与人身密切相关的事项:

需要见到本人以确认的事实,如生存状况、身份证、证明照片与本人同一的公证等。

涉及人身关系的重要变更或财产无偿转让:

需要准确了解各参与方的真实意图,如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认领亲子、赠与合同等。

这些事项通常与公民的人身权利密切相关,为了保护当事人、相对人及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必须由委托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

需要注意的是,委托公证能够确保委托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防止委托书被冒名签署,从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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