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标,也称为邀请招标或选择性招标,是一种招标方式。具体而言,它是指招标方根据供应商或建筑承包商的资信和业绩,选择一定数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通常不少于三家),并向他们发出投标邀请书。被邀请的供应商或承包商根据邀请书提交工程或产品的报价,通过投标竞争,最终从中选定中标者。
邀请招标通常用于以下情形:
1.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场合。
2. 招标方基于对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资信和业绩的了解,认为采用邀请招标更为合适的情况。
与公开招标相比,邀请招标的优点在于接收的投标书数量较少,从而可以节省大量的评标时间和精力。然而,它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即投标人的数量有限,可能限制了竞争的范围和激烈程度。
在法律层面,《招标投标法》第十条明确规定了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公开招标是面向所有企业的招标方式,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均可参加;而邀请招标则是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综上所述,邀标是一种有针对性的招标方式,通过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与投标竞争,以选定中标者。这种方式适用于特殊情况和需要特定供应商参与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