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出关携带现金的规定如下:
出境时携带现金总额不得超过20,000港元或其他外币等值的现金。
入境时携带现金总额不得超过10,000澳元。
出境时携带现金总额不得超过20,000澳元。
携带总值澳门币12万元或以上的现金,或无记名可转让票据,如旅行支票、支票、汇票、付款委托书、本票等,应主动向海关人员申报,并填写申报书及选择红色通道通关。
如果携带其他货币,建议咨询澳门海关或相关银行了解更多信息。
建议
提前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由于政策可能会有变化,建议在出行前查阅最新的海关规定,以确保顺利通过海关。
合理携带现金:根据上述限额携带现金,避免因超出限额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申报贵重物品:如果携带贵重物品或大量现金,建议提前向海关申报,以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