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档案的提取方式如下:
婚姻双方当事人可以携带合法身份证件(如身份证)到民政局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如果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其办理调取结婚档案。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委托人的委托函件(注明委托原因、双方之间的关系、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档案接收部门开出的调档函。
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取档人的身份证原件。
如果需要从单位或人事部门提取结婚档案,必须要有单位介绍信和主办人员的身份证原件。
建议
提前准备: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身份证明,以确保提取过程顺利。
咨询当地民政局:在前往民政局之前,可以先电话咨询所需的具体材料和流程,以确保一次性办理成功。
公证委托书:如果选择委托他人提取,务必确保委托书经过公证,以增加其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