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手续:
出示购车发票原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盖章)并提交复印件2份。
出示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持货物进口证明书和商检证明)并提交复印件1份。
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单位车辆持单位法人代表证书)。
个人及单位车辆均可用现金或支票缴纳,用支票缴费时必须保证银行付款。
领取车辆牌照后,需持行驶证和车购费凭证返回征费处办理建档手续。
补办手续:
向车购费征费处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缴费人姓名、遗失凭证类别、号码和简要经过等。
出示购车原始发票并提交2份复印件。
出示缴纳车购费的收据并提交2份复印件。
征费处代办登报挂失手续或车主自行办理登报挂失手续。
补办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
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