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伤是指对人体造成局部组织器官结构的轻微损伤或短暂的功能障碍。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面部软组织非贯通性创。
面部损伤后留有瘢痕或色素异常。
面部表浅擦伤面积在2cm²以上,划伤长度在4cm以上。
眼部挫伤。
眼部外伤后影响外观。
眼外伤造成视力下降。
耳损伤造成一耳听力减退26dB以上。
耳廓创在1cm以上或耳廓缺损。
外伤后鼻出血。
鼻骨线形骨折。
口腔粘膜破损。
舌损伤。
涎腺导管损伤。
头皮擦伤面积在5cm²以上。
头皮挫伤。
头皮下血肿。
头部外伤后确有神经症状。
颈部软组织创口长度在1cm以上。
颈部皮肤擦伤,长度在5cm以上,面积在4cm²以上,或挫伤面积在2cm²以上。
躯干部软组织挫伤面积在15cm²以上,擦伤面积在20cm²以上。
躯干皮肤及皮下组织单个创口长度在1cm以上或创口累计长度在1.5cm以上,刺创深达肌层。
肋骨一处单纯性线性骨折。
会阴部软组织挫伤。
烫伤达真皮层。
面部一度烧烫伤,面积在10cm²以上。
颈部一度烧烫伤面积在15cm²以上。
躯干、四肢一度烧烫伤,面积在20cm²以上。
损伤致异物存留体内。
这些情形均属于轻微伤,通常不会对个人的健康造成长期或严重的影响。轻微伤的鉴定应在被鉴定者损伤消失前作出评定,并由专业法医人员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