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失补偿原则是指当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公司对保险标的所遭受的实际损失进行经济补偿,以恢复被保险人的经济状态至保险事故发生前的水平。这一原则的核心在于 通过保险赔偿来弥补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防止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获得不当利益,同时确保保险人不承担超过实际损失的赔偿责任。
损失补偿原则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赔偿金额应当等于被保险人实际遭受的损失,不能超过实际损失。
保险赔偿不应超过保险金额,也不应超过保险价值。
被保险人不能因保险事故而获得额外的收益。
在人身保险中,如果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导致死亡、伤残或疾病,保险公司在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这些原则共同构成了损失补偿原则的框架,确保了保险市场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同时也保护了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