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产法定假期的天数,有以下规定:
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三十天。
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四十五天。
怀孕三个月以下,药物流产或吸宫术(负压吸引术)人工流产的,给予产假十四天。
怀孕三个月以下,钳刮术人工流产的,给予产假二十一天。
怀孕三个月以上,三十天产假。
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
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
因此,小产法定假期的天数根据具体情况在 15至42天之间。建议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或医疗机构,以获取更详细和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