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领取结婚证,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需要携带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以证明个人身份信息。
如果是集体户口,则需要携带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或加盖派出所或人才市场专用章的复印件。对于现役军人,则需要提供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及军人证件。对于退伍军人,在待安置期间无法出具身份证件的情况下,需提供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部门的户籍证明、安置部门的待安置未分配证明和入伍证明材料等。
如果双方户籍都不在办理地所在的设区市范围内,至少一方当事人需要提供办理地本区县的居住证。
需要携带3张2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
根据具体办理事项的要求,可能还需要携带其他相关材料,例如离婚证、丧偶证明等。
如果有相关费用需要补缴,记得携带现金或者银行卡。
有些办理事项需要提前预约,须携带预约凭证。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和证件,并根据规定的时间前往办理,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