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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追诉时间是多久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8 07:28:32    

劳动仲裁的追诉时间,即仲裁时效期间为 1年,这一规定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具体计算方式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在这期间,当事人向对方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同意履行义务,这些行为都会导致仲裁时效的中断,并重新计算时效期间。

需要注意的是,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则不受这1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然而,一旦劳动关系终止,劳动者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仲裁申请。

此外,如果当事人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一期限是法定的,不受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的影响。

综上所述,劳动仲裁的追诉时间为1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且存在中断和中止时效的规定。在劳动关系终止的情况下,追诉时效为1年,且劳动者必须在劳动关系终止后的一年内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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