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社会保险)在中国是从 1986年开始实施的。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社会保障制度首先在中国实行,当时主要针对国有企业职工,试行合同制,并且从1986年10月开始,所有参加工作的职工都签订了合同并缴纳了养老保险。
国家开始逐步巩固面向全民的国有企业,并在部分国有企业里试行养老保险制度,开始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养老保险金。这标志着社保制度的全面实施,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这五大块。
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开始试行,社保的覆盖范围逐步扩大至全国范围。
综上所述,社保制度从1986年开始试点,1993年开始全面实施,并逐步完善,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等多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