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在休庭后宣判的时间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标准或时间限制。具体宣判时间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法院的工作效率以及可能的特殊情况。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情况和相应的解释:
如果案情简单,审判长可能会在休庭后20分钟左右宣布判决。
对于复杂的案件,审判长会宣布“择日开庭宣判”,这个“择日”可能是一个星期,也可能是好几个月。
如果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应在庭后五个工作日内合议,合议后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判决。
对于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特定情形的,可以延长三个月。
合议庭评议案件应当在庭审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进行,之后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判决。
综上所述,法院在休庭后宣判的时间没有明确的标准,但通常会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确保案件在法律规定的审限内审结。如果需要更具体的时间信息,建议咨询相关法院或法律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