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鉴定通常需要以下手续:
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并说明申请的事实与理由。
伤病治疗情况和初次鉴定情况的说明。
申请单位需加盖公章,个人申请需本人签字。
提供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如果是再次鉴定则使用《省工伤伤残鉴定申请表(再次鉴定)》。
提供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提供相关的病历材料,包括医学诊断证明、就诊病历、化验报告、影像检查报告及住院治疗的出院记录、手术记录等。
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提供医疗终结后受伤部位的彩色照片(内伤和职业病除外)。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收费标准缴纳鉴定费。
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如合同、证人证言等。
重新鉴定可能涉及不同的程序和要求,具体细节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建议联系当地的鉴定机构或法律顾问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