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常识

法院开庭怎么调解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8:11:20    

法院开庭调解的步骤如下:

调解的开始

当事人申请:调解可以是由当事人提出申请而开始,也可以是由法院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主动依职权调解而开始。

法院建议:法院也可以依职权主动提出建议,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开始调解。

调解时机:调解可以在案件受理之后开庭之前、庭审过程中、二审中乃至再审中进行。庭审中的调解通常是在法庭辩论结束后进行。

调解的进行

主持方式:法院的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由独任审判员主持。

调解地点:调解可以在法庭上进行,也可以在当事人所在地进行。法院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调解。

调解方案:调解方案原则上应当由当事人自己提出,双方当事人都可以提出调解方案。法院也可以提出调解方案供当事人参考。

当事人参与:调解应当采取面对面的形式,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也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进行调解。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

调解的结束

达成协议: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法院应当将调解协议的内容记入笔录,并由双方当事人或者经特别授权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者法定诉讼代理人签名。调解协议通常是在调解方案的基础上形成的。

拒绝调解:当事人拒绝继续调解而未达成调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对案件继续审理,并及时作出判决。

制作调解书:调解达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盖章后生效。

建议

积极申请调解:当事人应积极申请调解,以便尽快解决纠纷。

准备充分:在调解前,当事人应充分准备,明确自己的诉求和期望,以便在调解过程中能够有效沟通。

配合法院:法院在调解过程中会尽量做到公正、公平,当事人应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以促成调解协议的达成。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