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市场两只手协同发力,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扩面增量提质,充分将制度优势转化为实际效能,将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金融支撑
在浙江农担公司100万元担保贷款支持下,“海归”青年洪智浩创立的“奶奶工坊”,为建德市大慈岩镇陈店村的老人们提供了“再就业”机会——空闲时剥剥莲子,年人均增收超万元。
浙江农担公司是一家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目前,我国已构建起“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省级再担保机构—市(县)直保机构”的三层组织体系,实现了全国市级机构全覆盖、县级业务全覆盖。通过发挥“增信、分险、中介”功能,政府性融资担保能有效弥补市场失灵,提升小微企业信用水平,引导银行加大支小支农贷款投放。2024年,仅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合作业务规模就达1.41万亿元,累计合作规模超5.5万亿元,服务经营主体综合融资成本降至5%以下,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内。地方融担机构积极实践,不断扩大普惠金融覆盖面。
当前,受内需不足、成本上升等因素影响,小微企业经营压力依然较大,作为财政、金融政策的“结合点”、稳定经营主体信心的关键工具,政府性融资担保需更好发挥逆周期调节功能。然而,多年实践中,地方融担机构定位模糊、银担合作门槛高、可持续经营困难等问题也逐渐暴露,阻碍行业进一步发展。日前,财政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政府性融资担保发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是近年来我国政府性融资担保领域最具系统性和操作性的政策文件之一,从定位、支持、考核、监管等四个维度,构建起政府性融资担保的“四梁八柱”,为行业发展指明了方向。
《办法》明确要求支小支农担保占比不低于80%,其中单户500万元以下业务占比超50%,并严禁为政府债券、融资平台增信等行为。同时要求担保机构要积极支持吸纳就业能力强、劳动密集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等主体。这些规定推动融担机构聚焦主责主业,从追求利润及规模转向深耕普惠领域。
《办法》构建多层次政策支持体系,从资本金补充、风险补偿、担保费补贴等多个方面,给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油打气”。同时,还完善了风险拨备、代偿资产处置、银担合作等政策,助力政府性融资担保增强资本实力、扩大业务规模和提高风险抵御能力,实现可持续健康经营。
此外,明确担保机构可依托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搭建全国性业务管理平台,对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与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破解信息不对称难题;允许弱化盈利考核,建立尽职免责机制,激发一线工作人员的闯劲干劲;加大监督检查和追责处罚力度,筑牢该项业务风险“防火墙”……《办法》坚持问题导向,为政府性融资担保的发展破瓶颈、卸包袱、拓空间。
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业务经营、风险监管、机制创新、制度保障等方方面面。将《办法》不打折扣落实落细,还需相关部门加强配合,扛起责任。
要提高政策执行的刚性与协同性。财政部门要确保相关财力支出,避免地方政府因财政压力缩减补贴资金,或干预机构经营。
要兼顾风险防控与普惠目标。金融管理部门在要求机构承担风险主体责任的同时,可参考一些地方的成功实践,建立分层次风险分担机制,如政府、银行、担保机构按比例分担未纳入再担保的业务风险。
要加速推进数字化转型。当前小微企业信用数据分散在市场监管、税务、海关等部门,还需加快构建跨部门数据协同机制,推动数据标准化,优化对小微经营主体的增信服务。
要不断探索新的服务模式。更好适应实体经济的新技术、新业态等融资需求,探索“担保+供应链金融”等模式。比如对科技型企业实行“投担联动”,将其未来收益权纳入反担保范围,既控制风险又支持创新。
据测算,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每担保贷款1亿元,可服务企业稳定就业约900人。政府性融资担保的良性发展,不仅关乎千万中小微企业的生存发展,更关系到就业稳定、创新发展和经济结构转型的大局。政府、市场两只手协同发力,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扩面增量提质,充分将制度优势转化为实际效能,将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金融支撑。(曲哲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