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超宽的处罚标准如下:
对于超过4米但不超过4.3米的超宽车辆,罚款金额为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
对于超过4.3米但不超过4.5米的超宽车辆,罚款金额为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对于超过4.5米的超宽车辆,罚款金额将按照法律法规的上限进行处罚。
车货总质量超限率在10%及以下的,由交警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作超限记录,不处罚。
存在3次及以上超限记录的,责令卸载(运载不可拆解货物的除外)并处300元以下罚款。
如果超限车辆抗拒检查或暴力抗法,将责令卸载并处20000元以下的罚款,并作超限记录。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上述情形的,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建议
货车司机在装载货物时,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确保货物宽度不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宽度,以避免因超宽而受到处罚。
对于已经超宽的车辆,应尽快整改,消除违法状态,以免受到更严厉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