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看守所后出来的时间 取决于具体情况和案件严重程度,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情况和对应的时间线:
最长不超过15天。
一般期限为3天,特殊情况可延长至7天。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延长至30天。
拘留期限结束后,如果检察院不批捕,可能会变更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从而可能从看守所出来;如果批捕,则继续关押,之后经过起诉、审判等一系列刑事诉讼程序,判决生效后,若判处的刑期已执行完或被判处缓刑等不需要羁押的刑罚,才会从看守所出来。
根据刑期确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依法释放后,看守所接到释放通知文书后会出来。
看守所在收到证明文件后,对其办理出所手续。
建议
及时咨询律师:如果涉及刑事案件,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了解案件进展和可能的释放时间。
关注法律程序:了解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和时间节点,以便更好地掌握案件进展和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