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常识

什么理由一审会判离婚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23:05:02    

一审法院会判离婚的理由主要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法律上的重婚,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

事实上的重婚,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家庭暴力达到严重程度,需有相关证据支持;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需达到一定严重程度。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赌博、吸毒等恶习经多次教育仍不改正。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

夫妻间不再一起共同生活,也不再履行夫妻义务。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如隐瞒身份骗取结婚、因疾病导致感情彻底破裂等。

一方被宣告失踪

另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

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应当准予离婚。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首先会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法院将依据上述法定理由判决离婚。需要注意的是,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证据的充分性、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等,来决定是否准予离婚。如果法院认为夫妻双方的感情尚未完全破裂,或者存在和好的可能性,可能会做出不判离的决定。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