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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开通“亲属卡”,分手后账该咋算?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7-25 08:54:00    

来源:台海网

台海网7月25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曾艺轩 通讯员 同法)情侣开通微信“亲属卡”,分手后账该怎么算?近日,同安法院发布这样一起案件。

小刘与阿玉(均为化名)一见钟情,陷入热恋。热恋期间,在小刘的要求下,阿玉为小刘开通了微信亲属卡,小刘承诺“用多少还多少”。开通之后的3个月时间里,小刘使用阿玉开通的亲属卡消费了54笔合计20405元。

然而,几个月后,小刘和阿玉分手了。分手后,阿玉向小刘讨要亲属卡支出的20405元,但小刘一再拖延。

为此,阿玉将对方告上法庭,向同安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小刘偿还借款20405元。

面对起诉,被告小刘说:“虽然一开始有说用多少还多少,刚开始用的钱也有还给阿玉,但是亲属卡消费的20405元是情侣之间的赠与,不是借款。”

对此,阿玉却说:“我从来都没有说亲属卡的钱要赠与小刘!我是借给小刘使用的,小刘也说会还。现在他却言而无信。”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亲属卡消费的性质认定,即能否认定双方成立借贷关系。微信亲属卡在开通时,由微信使用者本人在“选择赠予对象”中选择父母或子女或其他亲人,微信使用界面提醒“请赠予亲人,切勿给陌生人赠送亲属卡”。

本案中,根据阿玉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涉亲属卡是在小刘表示“用多少钱我再转给你”“微信亲属卡给我用,我会还给你”的情况下,阿玉按照小刘的要求开通的。庭审中,小刘亦表示,亲属卡刚开始用的钱他有还给阿玉。对于阿玉的催讨,小刘从未对亲属卡消费部分属借款提出异议,并多次表示会还款,阿玉亦从未表明亲属卡消费部分的款项不需要小刘偿还。

小刘在庭审中抗辩亲属卡消费款项为赠与,但并未提交证据证明,法院不予采纳。

综上,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双方关于亲属卡消费部分的款项达成了借贷合意,案涉亲属卡消费款项均为借款,判令小刘偿还阿玉借款20405元。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目前该案已生效。

法官说法

正确理解亲属卡的性质

法官提醒,微信亲属卡在开通过程中均会有“赠予”“赠送”的提示,从本质上来看,微信亲属卡具有赠与性质。情侣之间开通微信亲属卡,开通一方若无充足证据证明款项非赠与,起诉要求对方还款则可能败诉。因此切勿心怀侥幸,误以为这些钱可以通过各种途径要回。

法官建议,谨慎开通微信亲属卡。尽管在开通相关业务时,系统会让开通人于父母、子女等亲属中“选择赠予对象”,但实际上系统并不会对其真实身份进行审核,当事人可以选择任何人进行赠与,这也增加了金融风险。

此外,还要警惕亲密关系的转账风险。情侣之间在开通亲属卡业务或者相互转账时,最好将款项性质及用途标注清楚并保留聊天记录、转账记录、支出明细等,以便日后产生争议时有据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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