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夫妻双方必须是合法的婚姻关系,即持有结婚证。
其他任何第三人,如子女或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提起离婚诉讼。
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离婚诉讼。
起诉方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例如重婚、家庭暴力、赌博恶习、分居两年等情形。
离婚诉讼必须在适当的法院提起,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方应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
原告应呈交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列出支持自己诉讼请求的证据清单。
及时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书,并按照法院的要求参加诉讼活动。
这些要求均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及相关法律规定,确保离婚诉讼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建议在提起离婚诉讼前,仔细准备相关证据和材料,并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诉讼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