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捕令下来后开庭的时间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复杂性和进展程度。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判决结果的概述:
逮捕令下来后,一般会在 2个月内起诉到法院并开庭审理。
如果案情重大复杂,可以延长,但延长后的总期限通常不超过12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存在其他特定情形(如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若因特殊情况还需延长,则需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会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如果不需要继续羁押,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相关机关应当在十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逮捕后,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结的,应当释放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可以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复杂案件,可以经上级法院批准延长审理期限。
综上所述,拘捕令下来后开庭的时间大约在 2个月到 12个月不等,具体取决于案件的复杂性和法院的审理进度。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