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结算书的份数主要取决于不同的工程要求和规定。一般来说,有以下几种情况:
乙方在工程竣工后需要准备《结算书》,并在28日内报送正式的《结算书》。这份《结算书》需要一式三份,分别给甲方和监理各一份,同时要求甲方和监理在乙方留存的一本上签字盖章。
某些情况下,工程项目结算资料需要一式四份,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其中一份原件需要提交给业主,其余三份分别提交给监理、施工单位和相关部门。
某些情况下,工程结算文件可能只需要一式两份,包括签收表和其他必要文件。
综上所述,竣工结算书的份数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具体需要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合同要求来确定。在实际操作中,建议与甲方和监理单位确认具体的份数和要求,以确保结算过程的顺利进行。